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swj.gzlps.gov.cn/)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30号信息大厦13楼,邮编:553000,电话:0858—8323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市退役军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服务退役军人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主动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
2020年,市退役军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总计679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8条,微信公众号“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政府信息数27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24条;在省、市级媒体刊发、播放退役军人在抗疫一线、脱贫攻坚战场、创业就业领域等典型报道信息120余条(次),“八一”建军节和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活动期间,在《六盘水日报》《乌蒙新报》整版刊发相关信息,营造良好了舆论氛围。发掘宣传周灿、曹城祥、彭成荣、等创业典型,何强枫、黄贤德、崔晓鹏等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兵支书”,抗疫期间等一批退役军人志愿者一线抗疫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激发退役军人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电话、网络、通讯软件等方式保证公民能快速了解可公开的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0〕18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0 年度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公开办〔2020〕10 号)文件精神,明确了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是“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网单位门户。微信公众号设置了信息动态、政策法规、就业服务三个栏目,我局门户网站于2020年4月正式运行,设置了机关简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军人风采等9个栏目;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单位门户,设置了时政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四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
党(政)务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监督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定期对我局党(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向具体负责同志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0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我局门户网站投入使用时间较短,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学习不够,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更新滞后。二是信息主动公开数量未达到政务公开考核要求,门户网站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数量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更新任务。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信息文稿质量不高,表述不规范,存在错别字等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文件出台、保密审查、主动发布和政策解读有序有效衔接。抓实抓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增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本领。
二是完善平台建设。继续完善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增强网站互动和服务功能。办好微信公众号,探索拓展全媒体公开平台,更加充分发挥影响力,便利公众及时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不失声、不缺位。
三是加强主动公开。根据我局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充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主动公开的形式,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不断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新闻发布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