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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7-30 16:37 字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成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二三四”和市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切,抓好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践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理念,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

(二)真实有效。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快速及时,不断更新,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日常更新制度,将信息按程序及时报送上网;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突出重点。公开的内容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五)便于监督。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紧紧围绕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重点,特别是拥军优抚、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与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贯彻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让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广泛知晓涉及切身利益的优惠政策,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管理职能、内设机构。(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配合)

(二)单位财政的预算和决算,各项收支、扶持捐赠款项、接待费用和公车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财务人员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配合)

(三)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单位: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配合)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1〕16号)文件要求,公开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抚褒扬、双拥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责任单位: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配合)

四、公开方式

(一)依托互联网公开。依托“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及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单位门户建设平台,及时更新组织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规划计划、办事服务、公众参与、军人风采、党建工作、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抚褒扬、双拥工作等内容。

(二)设立政(党)务公开栏。在办公区域过道设立政(党)务公开栏,公布有关退役军人政策、法规、选人用人信息、市退役军人局重要活动、党建工作等。公开栏的内容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任务落实、做好工作推进。根据本方案责任分解表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做好本地本单位网站中相关栏目、专栏的信息保障工作,保证发布的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坚决杜绝栏目长期不更新和空白栏目现象,确保实现信息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强化经验总结、做好工作落实。对2020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年终考核发现问题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整改情况。要第一时间对每季度市级检查通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密切关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教育培训、做好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上一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