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六盘水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六盘水退役军人局通〔2021〕5号),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财政厅已对《贵州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废止,为保证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与上级政策衔接畅通一致,决定废止该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八一路81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来信请注明“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废止《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77201276@qq.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1.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废止《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