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市退役军人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唐臣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散居烈士墓集中安葬管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烈士纪念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烈士纪念设施14处,其中烈士陵园10六枝特区大用烈士陵园、牛场龙桥烈士陵园、郎岱“三·三暴动”烈士陵园、岩脚烈士陵园、东风水库烈士陵园,盘县革命烈士陵园、杨松烈士陵园沙河烈士陵园、九村烈士陵园,六盘水仙水


坡烈士陵园烈士墓群3六枝特区龙场烈士墓群、盘州市鸡场坪烈士墓、石桥镇红岩村烈士墓红军烈士纪念广场1水城龙场乡红军烈士纪念广场散葬烈士墓105六枝特区17座、盘州市69座、水城区8座、钟山区11待认定的28钟山区大湾镇11座,水城区陡箐镇17

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散居烈士墓集中管护工作,我局结合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建立一争取、二查清、迁移、保护、巡查”的行动机制,对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迁移保护,建立了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一争取: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通过项目申报,协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2021年共争取中央、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补助资金412.2万元,其中:六枝特区112.5万元,盘州172万元,水城39.5万元,钟山88.5万元,确保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有资金保障

二查清:清查烈士纪念设施数量和分布状况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院地方志办、党史、文化和广电旅游、铁路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向社会征集线索、走访当地群众、实地考察、现场研判等方式,核实烈士身。经排查,全市烈士纪念设施14处,其中:市级烈士陵园3座,县级烈士陵园4座,未确定级别3座;烈士墓群3处;红军烈士纪念广场1处;烈士墓共779座,安葬在陵园内650座,在烈士墓群25座,散葬烈士墓104共分布在27个乡镇(街道)86个行政村

三迁移: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做到应迁尽迁。按照“应迁尽迁、集中保护”的原则,无名、无专人管理、损毁严重、位置偏僻的散葬烈士墓,全部入烈士陵园(墓园)进行集中管理,全市集中迁移87座散葬烈士墓到烈士陵园(墓园)。对散葬烈士墓较多、迁移量大,烈士陵园预留墓位有限的,在充分尊重烈士遗属意愿、民族和地方习俗的前提下,选择适当位置,采取整合方式散葬烈士墓进行整合集中管理水城区新建盘水三线建设烈士墓园,集中迁移安“三线建设”期修建贵昆铁路牺牲烈士24,钟山区对煤炭建设时期牺牲16座烈士墓进行了就地维修。

四保护:对烈士纪念设施做到应管尽管。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由于特殊历史原因,当时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各个时期牺牲的烈士采取就地安葬,导致现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存在点多面广、较为分散难点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难以迁移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管理层级上,实行属地管理、分类保护。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由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统一管理,针对陵园、墓园和单个烈士墓采取分类保护。根据各个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所处的位置,作用的发挥,科学制定管理方案。对建在乡镇(街道)的烈士陵园,已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明确由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责任人为所在乡镇(街道)服务站站长。对烈士亲属不愿意迁移的,亲属就作为管理责任人,与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签定管理协议,落实管理责任。

巡查: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巡查机制。市退役军人局和市检察院每半年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一次巡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检察院每季度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一次巡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月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一次巡查,并建立完善巡查台账,2021年以来,市县乡三级对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巡查检查1100余次。经巡查,专项行动之后,六盘水市在水城区境内发现60年代修建滇黔铁路牺牲的烈士墓10座,发现三线建设期间煤炭建设牺牲的烈士墓15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制,建“一墓一档”管理台账,落实好巡查巡检制度,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处处有人管、经常有人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不断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充分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教育阵地作用,大力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我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和保护管理水平,推动褒扬纪念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